关于召开《建筑/结构/机电BIM应用工程师教材》定稿会 及考试大纲定稿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建筑/结构/机电BIM应用工程师教材》定稿会及考试大纲定稿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2016〕71号文件提出“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国务院办公厅〔2017〕19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BIM技术”。国家发改委(发改办高技〔2016〕1918号文件)提出支撑开展BIM及时空仿真建模。水利部、交通运输部、住建部均大力推进BIM技术应用,鼓励成立BIM联盟及BIM试点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技术技能水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对新时代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坚持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加快打造信息化发展新高地。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文件(工信教[2017]84号)聘任BIM专业技术技能项目工作组专家,负责BIM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标准的编制及更新。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文件(工信教[2017]85号)成立BIM专业技术技能项目中心(PTS144040601),承担项目的推广与技术服务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文件(工信教[2018]18号)《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师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标准》正式发布,标准号为CEIAEC 002-2018。该标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修订,该标准版权归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所有。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的委托,及已颁布的标准作为参考,现面向全国邀请建筑、结构、机电领域的BIM技术应用专家参与《建筑BIM应用工程师教材》、《结构BIM应用工程师教材》、《机电BIM应用工程师教材》定稿会及考试大纲定稿会,希望业内专家积极参与请于2018年8月01日之前将参会回执(附个人简介)发送至本教材编委会筹建工作组8月11日召开研讨会。

 

 一、本教材相关说明 

(1)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布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师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标准》中,对建筑BIM应用工程师、结构BIM应用工程师、机电BIM应用工程师的专业能力倾向、专业培训要求、专业技能考核要求、基础知识要求、理论实操比重表等做了全面的要求和规定。

(2)“建筑BIM应用工程师”、“结构BIM应用工程师”、“机电BIM应用工程师”已于2018年6月全国开考,实行统一时间开考,统一阅卷,具体由各实训基地实施。考试费统一480元。

(3)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提供各项管理制度、业绩考评、监督运营、专业技术技能考试服务,对考核合格的学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建筑BIM应用工程师》、《结构BIM应用工程师》、《机电BIM应用工程师》专业技术技能证书,并将学员信息录入到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建立的全国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数据库中。

(4)《建筑BIM应用工程师教材》、《结构BIM应用工程师教材》、《机电BIM应用工程师教材》三本教材使用1个主项目案例,进行讲解。本书目前已经完成50%的工作量,故本次会议总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二、本教材参编专家说明 

1、研讨会现场每本教材选出主编2位、副主编4位、专家编委数位;主编及副主编纳入丛书编委会成员。参编人员可以参与《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师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标准》的后续修订更新。

2、主编及副主编所在单位后续参考本项目的师资培训免费,参编专家所在单位后续参考本项目的师资培训半价,均只需缴纳500元(考试费及部中心的师资证书费)。

3、特别优秀的编委可以申报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第三批BIM专家工作组成员

 三、会议流程 

 

 

 四、注意事项 

1、会议不安排接站,请您提前查询好乘车路线。

2、会议酒店:由组织方负责提供免费住宿

3、会议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秀沿路2555号C1座6楼(地铁11号线秀沿路站2号口)

4、参会回执,请于8月01日前将回执发往邮箱ceiaecbim@foxmail.com ,方便会务组统计及安排住宿。联系电话余老师:13327975333(同微信)。

 

附件1:参会回执

附件2:《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师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标准》